鲍有荪,女,1914年出生,合肥市人。 193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鲍有荪出生于一个爱国人士家庭。1931年参加反帝大同盟。入党后,接受中共皖西中心县委领导,从事地下革命工作。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,1937年8月,鲍有荪从合肥来到舒城,在第二高小任教员,后又到县民教馆工作。不久,被选为舒城县抗敌后援会主要负责人之一。 1938年1月,根据董必武指示,鲍有荪开展统战和抗日救亡工作,历任舒城特支书记兼舒城工委副书记、舒桐中心县委副书记、舒城县委书记,赢得了当时广为流传的“舒城女县委”的美称。她积极配合和支援新四军抗击日军,组建了由共产党领导、200多人参加的舒城第一支抗日武装——东沙埂抗日游击大队,兼任大队长,并在短期内把这支抗日武装发展到2000余人,为新四军的发展和壮大作出了贡献。 新中国成立后,鲍有荪任上海市重工业局生产计划处处长,南京工学院党委副书记,南京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,江苏省委视察室视察员等职。 2011年9月29日在南京逝世。 |